目前分居8个多月,第一次诉讼离婚,女方法庭提不离,法官判不离不到一个月,5个月以后再次上诉,到开庭又要2个多月,加起来分居16个月以上,法庭是肯定会判离吗?
回复: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了不论分居多久都可以判决离婚。分居只是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并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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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4:55
分居半年多,第1次上诉离婚,被告提不离法院判了不离,再次分居半年后第2次上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离吗
回复:一、分居半年起诉离婚没判离 半年后第二次起诉
1、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民法典》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第一次撤诉第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时的重要前提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而不是提起离婚诉讼的次数。最终是否判决离婚,视实际情况而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孩子成年后怎么判离婚
1、孩子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问题,孩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孩子已经成年的,法院只需要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即可,不再处理孩子的问题,采取自愿,可以自理户口,也可随父或随母。成年的孩子已经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再需要抚养了。
三、第一次没判离是不是第二次起诉就会判离?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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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09:48
夫妻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屋,登记夫妻名字,婚后男方工资还完贷款,离婚后怎么分? 女方婚前女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屋,登记女方名字,婚后女方工资还贷7年,离婚后怎么分? 男方公积金卡上有20W公积金,离婚后也要平均分配吗
回复: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1、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专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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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1:29
夫妻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屋,登记夫妻名字,婚后男方工资还完贷款,离婚后怎么分?
女方婚前女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屋,登记女方名字,婚后女方工资还贷7年,离婚后怎么分?
男方公积金卡上有20W公积金,离婚后也要平均分配吗
回复: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1、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专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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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19:12
离婚诉讼,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不离,目前有婚后,没有在使用买的房产一套,有房贷,女方回家开始分居,已经有8个月不承担房贷,由我先承担着,现在女方不同意离婚那时间就会被一直拖,对应房贷我该如何处理才能保障利益?
回复:离婚房贷有以下处理方法: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离婚期间可以暂停还房贷。延长贷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银行批准后,就可以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申请延期还款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延长后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0年。只要能证明双方以结婚为目,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即使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离婚房贷可不可以变更还款人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尚未归还的贷款由谁偿还,但是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给变更。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往往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及尚未归还的贷款由谁来偿还,对于贷款合同一般情况下,银行也是不同意变更。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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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3:41
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抚养费支付到小孩完成学业为止,现在已支付到小孩成年,请问要继续支付嘛,不支付会怎么样
回复:抚养费支付到18岁,往后一般就不需要再支付了。因为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父母不需要再对其尽抚养义务。但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岁,存在以下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的,则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因为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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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3:23
嘉兴 2022年3.9日领的结婚证,没有办酒席 没有给彩礼, 2023年1.12日办的订婚宴 给了彩礼三金,现在女方提出离婚,我方想退回彩礼和三金
回复: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的,则离婚自然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的,则离婚一般也不需要退还;
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双方最终离婚了,作为彩礼的三金是需要退还的。
一、退婚彩礼三金要退么
如果男方要退婚的话,彩礼三金是需要退还的,虽然给女方彩礼属于赠与行为,但该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前提的,所以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则需要返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男方要退婚,则双方是处于未登记结婚的状态,男方给与的彩礼就需要退回。
二、婚前的转账离婚需要退还吗
婚前的转账离婚是否需要退还要看转账的性质。如果转账是不以结婚为条件的无偿赠与的,则离婚不需要退还;如果转账的性质是借款的,则不论离婚与否都需要偿还;如果转账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具有彩礼性质的,则离婚时一般也不需要退还,除非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离婚时需要退还给对方:
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二、婚前给付这部分转账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三、离婚后金银首饰需要归还吗
离婚金银首饰一般不需要退回,但如果是属于彩礼的,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首饰应当退还:第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并未实际共同生活,并且金银首饰如果是作为彩礼赠送的话,是可以要求退回的。不过法律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全部归还还是部分归还。如若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是根据时间的长短来协商是否退回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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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7:55
出一份律师函多少钱
回复:一般收费1000元至5000元不等。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发律师函的价格,各省都有自己的标准,标准一般都是一个范围,律师出具一份律师函,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般收费1000元至5000元不等。而且各个所以及律师与律师之间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可联系律师洽谈。
律师函
致:#####有限公司
XXXXX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
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贵司的诸多原因,使工期延误; 根据贵司与委托人签订的.
.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函告贵司:
1. 终止与贵司的合同关系;
2. 经工程核算结算,贵司应该返还委托人工程进度款元;
3. 支付委托人为贵司垫付的工人工资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要求贵司在自收到本律师函七日内对本律师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约行为及不负责任的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日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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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09:55
我和前妻半年多前离婚了,当时小孩还不满俩周岁所以抚养权在前妻那,但是小孩一直是我在带,她一直不闻不问,抚养费也没有给过,最近我想拿回小孩的抚养权,发现前妻把我的联系方式全拉黑了,她家人朋友也完全联系不上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据说是出去打工然后就不联系家人了,这种情况我能以遗弃罪起诉她吗,我知道起诉她能拿回抚养权,但是这样对她来说一点惩罚都没有,明明是她这个人犯了不能挽回的错我们才离的婚,怎么好像就变成我的付出都是理所应当的了,一点不在乎自己的小孩,也太凉薄了吧,她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让我特别不舒服,怎么才能让她也得到点教训,哪怕是吓唬一下她也好
回复: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法律规定。《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规定:
(1)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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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21:54
继承权
回复:关于继承过程中的顺序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应该按照什么顺序来继承其遗产。二是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话,这个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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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5 20:28
恋爱期间钱财也要回吗
回复:分手后男方索要给女方的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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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7:48
恋爱期间 女方以各种理由要求 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回复:分手后男方索要给女方的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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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