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企业改制时养老保险劳动局未给上系统,现在不给上,手续都有
回复:可以去社保局重新进行系统录入即可哦。社保没有录入系统,如果数据真实可靠,可以要求社保局重新补录到系统里面,如果是1996年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缴纳的社保,也可以让劳动行政部门直接认定成视同缴费年限装入档案,到退休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以视同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养老金了哦。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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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13:42
去年年初通知了交房,但是去验房之后发现问题较多,维保答复会处理后通知我们再去验房,已经过去一年了一直没动静,现在还没拿钥匙,今年年初物业通知我让交物业费,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回复:验房时间过了有问题怎么办
1、如果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若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验房时发现问题该怎么解决
1.房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怎么办
(1)、首先业主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然后要求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形影的查处;
(2)、也可以通过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后重新交房解决;除此之外还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必要时,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2.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
我们在验房过程若是发现问题的话,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关修复责任,若是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据了解,一般开发商拒绝修复的情况相对来说会比较小)
3.保留有效证据
若是验房发现问题,首先需要注意证据的保留,如果有条件的话,可及时向房屋质量方面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个评估。
4.记录好验房单
通常我们在进行验房之前物业都会给业主一张验房单,可以把出现的质量问题,比如说门窗、墙面空鼓等现象记录在验房单上,要求物业尽快处理。
5.法律规定房屋购买出现问题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屋的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下列两种情况,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要及时寻找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便单方申请的鉴定其鉴定结果可能法院不会采信,但该鉴定报告对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是一份很有利的证据。
2.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
我们在验房过程若是发现问题的话,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关修复责任,若是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据了解,一般开发商拒绝修复的情况相对来说会比较小)
3.保留有效证据
若是验房发现问题,首先需要注意证据的保留,如果有条件的话,可及时向房屋质量方面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个评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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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15:29
咨询婚姻专家咨询
回复:咨询婚姻专家咨询
民事起诉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都带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久
1、通常我们说离婚案件需要按照简易程序审理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若按照普通审理的话,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同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要上诉的情况下,二审的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在诉讼过程中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
2、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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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21:04
律师,您好!期房停工,可以申请退房吗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购房者在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房。(一)面积误差。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三)房屋质量问题。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且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例如:购房人买了房子,房屋内不断漏水、渗水、墙体裂缝,导致购房人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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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 09:51
出租了房子,合同中有规定,房东如有需要提前一月告知,现在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房子已经卖了,请下月搬家,但是对方不搬,怎么办
回复:要看情况的,第一点,仔细看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和细节。如果是还没有到期的,也不能强硬赶人家租客走的。第二点,对于没有到期的租赁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卖房搬离事宜。对于这点,相信一般租客是不会死赖不走的。第三点,对于比较着急的情况,要认真听取租客的意见和需求,并协商搬离时间,给予一定的赔偿,同时替租客寻找合适的房子。第四点,租客不接受任何条件时,可以和买主协商延迟一个月交房,并作出优惠让步。一般买主只要手续没有问题,也不会很在意这一个月房子谁住的。第五点,如果是租客无理取闹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措施。当然,这点要提前和租客通气。第六点,让中介人员出面替你处理此事。有时候第三人,或许更好说话,这个时候不妨寻找一个第三人来出面。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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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22:53
婚前买房,房屋全款110万,男生付首付60万,女生没出钱。现在打算房产证上加名,按共同共有确定关系。如果分手了钱怎么分
回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婚后加女方名算共同财产。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一方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房产
1、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
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二、夫妻买房父母出资怎么选择呢?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三、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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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2:59
你好,我想问下买房子没过户,户主以去世,买房子时户主老伴女儿卖的,写的手写协议,有见证人,这样不过户,以后拆迁会有影响吗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
首先看是否有配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中有一般归妻子所有,针对死者的另一半产权进行继承(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其他继承人同意过户到一人名下,可以到公证处直接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同意,需要到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是死者生前就把房子卖给他人,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时,只能通过买卖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将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均列为被告,要求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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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21:06
房产纠纷
回复:什么情况的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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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21:39
老人的房子给儿子没给两个女儿,儿子死后,孙子继承房子,孙子是否承担大部分赡养义务,两个女儿承担小部分赡养义务?
回复:法律主观:
1、《民法典》规定在我国孙子代位继承的,并且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具有赡养的义务。 2、 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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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