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回迁房还都没有房产证只有双方签的协议上面只要户主签字还是配偶和继承人都要签,还有就是如果以后可以办房产证了但是原户主去世那么这个该怎么过户
回复: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一、父母留下的房子怎样继承
父母留下的房子,具体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的法定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1、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6、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7、所需费用: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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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00:11
我是松北区回迁楼,我想在一楼开便利店,工商执照都下来了,可物业不让我开,怎么办
回复:一、小区一楼住房改成超市,物业有权利管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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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10:58
你好,麻烦问下,我看中一套高中家属楼,但是没有房本,只有协议,这样对买方来说安全吗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买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称回迁房,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子时要面临很大的风险,因为这类房子是无法上市交易的,房管局不认可也不接受监督,房产所有权只属于拥有房产证的人所有。
法律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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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21:55
遗产继承律师网
回复:遗产继承律师网
一、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继承顺序
二、
遗产继承相关规定
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份额均等原则。
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二)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四)适当照顾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三、
遗产继承顺序配偶和子女怎么分配
首先需要确定遗产数额,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财产为死者遗产,对于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割,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规则:
(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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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07
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回复: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法律分析:法律在线咨询中心聚集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律师,24小时为您提供法律在线咨询服务,还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热线或者律师在线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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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06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1年半,房子已通知交房,我没有办理交房和房产证,开发商同意退房,因为宣传的学区与实际不符。对于买房人如何获得赔偿,都有哪些赔偿,民法典依据。我的合同里约定的没有因学区赔偿项。
回复:法律主观:
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具体确定了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 签订购房合同 产生了重要影响,应 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合同约定 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要约具体确定,并对 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 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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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16:29
我想请问一下,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在不经过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卖给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这个房产,女方有权追回吗
回复: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即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情形下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应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另一方有权追回,但是符合下列情形的,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另一方不能再追回房屋。具体情形为:(1)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不知道夫妻一方是擅自出卖,已经尽到了必要的审查与注意义务。(2)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所谓“合理”,是指房屋价款与房屋的价值基本一致,不属于不合理低价或者无偿转让等情形。(3)该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即房屋已经过户登记至第三人名下。上述擅自处分本质上属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侵权,夫妻另一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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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23:06
开发商逾期交付,而且验房时觉得各种不符合验收交楼标准,开发商为了不赔付更多逾期赔偿款,从而急忙通知业主收楼,现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退房?
回复:交付的房屋不符合验收标准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瑕疵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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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15:03
开发商逾期交付,而且验房时觉得各种不符合验收交楼标准,开发商为了不赔付更多逾期赔偿款,从而急忙通知业主收楼,现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退房?
回复:收房时发现交房条件不符合维权时可以拒绝收房,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如何判断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
逾期交房的认定:(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
二、验收过程中房子不合格怎么办
房子验收不合格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改,如果超过交付时间的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三、开发商不按期交房应该怎么办
可以要求开放商退房,承担违约金等责任。
首先,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支付迹期交房的违约全。广大业主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尽快交房,并按照业主的实际损失赔付通期交房违约金。
其次,业主有权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交房遥遥无期,业主可以选择依法或依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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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15:03
有个门面房没有房产证,开发商那有备案,现在想卖掉,具体流程应该是怎样的?需要怎么起草合同?
回复:管局备案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目前的主流观点是,违反了该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转让,方法有如下几种: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进行转让。这种方式属于二手房买卖,需要要缴纳的税费会比新房多一些。包括: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等。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直接,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不足之处就是税费相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直接更名转让。流程为卖房者需要首先还清银行贷款;卖房者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由购买者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如果是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可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进行转让。这种情况比较好处理,因为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
拓展资料:没有房产证,先公证再过户是否可行?
根据规定,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商品房在等待房产证的过程中被转让。对于这种二手房,买家要想保障权益,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卖方取得房产证之时生效,并于取得房产证后一个月内办结产权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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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21:13
购买一楼房屋 销售在宣传时明确指出一楼带院子还给画了图 说院子带拐角有优势 并且宣传手册及售楼处沙盘都表明一楼带院子的事实 但是在我拿房之后被告知院子是小区的公共绿地不允许我使用 购房合同里是写了院子的使用权归一楼所有的 请问针对以上情况是否能以欺骗消费起诉或者从别的角度 类似这种的起诉胜算有多大
回复:若是合同上签字了,有效。如果对于庭院的使用权有异议的话,可以跟开发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一、和业主签的物业合同需要详细吗
不是。但物业公司最好与每一户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绝大多数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签订好的。因为如果不逐个签订合同,后面出现纠纷,不好处理。
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二、合同上的手写附加条件好使吗
合同上的手写是可以的。
只要是双方共同协商的合法条款,就是有效的。但双方的合同上都应该补充上该附加条款才行,因为在实践中就发生过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有手写条款,而另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没有相应条款时,被法院认定该条款不成立的情况。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期限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日期和期限履行。所以是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条约来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看是否能够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上述处理均不能明确,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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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1:00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预收回租赁或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征求对方意见 ,还有一个半月,遇到特殊情况了,能退换一个月的房租跟押金么
回复:一、房屋租赁提前退租怎样处理
房屋租赁提前退租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还相应的租金。”则按合同中有规定执行;
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租房后中途退房退还剩余租金的问题。经双方达成一致,则按约定的执行;
3.如果房东不执意不退还租剩余租金的,可以和房东讲述一下自己的一些情况,让房东理解自己提前退房的原因,或许会退一点。
二、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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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05:19
房产继承找律师多少钱
回复:房产继承找律师多少钱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一审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一审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一审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3、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6000元-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元-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元-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6000元-60000元之间;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12倍收取。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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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1
房产继承免费法律咨询
回复:1.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公证继承的好处是出证时间会比较快。
3.如果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4.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对于取得继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还是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现在的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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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1
房产继承咨询律师
回复:房产继承咨询律师
继承房产的方式: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根据继承人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确认房产的继承份额。最后,有权继承的继承人申请分得相应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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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