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2022年9月份入职,大约一个月以后发了工资交了500元押金,当时文员说押金条丢了离职时不退押金,真的没办法退押金吗?有没有什么办法?
回复:押金条丢失了,但当事人已经实际支付了押金,而对方拒绝退还押金。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明白以下几点:
1、不管押金条丢失与否,都不能改变已经支付了押金这个事实;
2、收集好能够证明已经支付了押金的证据材料,如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自己已经支付了押金,则很难要回押金;
3、拿着这些证据去跟对方协商,要求其退还押金;
4、在对方在证据面前仍然拒绝归还的时候,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押金。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劳动纠纷
|
2023-10-29 09:17
您好,请问1月份拿到职称,补聘时间从8月落实待遇,这种情况合理吗?
回复:您好,职称下来后,次月要按新的职称工资下发,具体如下:
工资是按照你的聘任日期的次月算起的,不是按你的发证日期算的;单位不报销考职称的费用。
按下面两种情况套用:
两种情况,一是在事业单位提正科,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套改,执行原中级职称的工资标准,原因是行政正科级工资低于事业的中级,二是从事业转入行政(公务员)提正科,这种情况必须按行政正科套改,可能是工资总额工比事业低一点。不单纯是薪级工资发生变化,整个工资结构都发生变化,各省、地标准不一样。
劳动纠纷
|
2023-10-26 17:42
2023.10.25安徽建工钢构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未到合同期限当天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多少经济补偿
回复: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
2023-10-26 08:23
试用期三个月已经到了(快5个月了)公司不给转正且没有任何解释,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加盖公章且没有缴纳社保,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
回复:用人单位在过了3个月试用期后不给劳动者转正,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工资;属于无正当原因不转正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纠纷
|
2023-10-25 21:03
入职湖南立筑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后感觉到不适,提出离职,后遭到拒绝
回复:第一:如果员工提交的辞职申请,则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辞职申请。
这种情况下,如果领导拒绝签字,那么可以采用EMS邮寄辞职报告的方式,邮寄时注明是某人的辞职报告,收件人注明公司的全称,详细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保存好邮寄的回执单。可以证明你已经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辞职申请。
第二:如果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者在试用期间时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申请人也可以在到期后直接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他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劳动纠纷
|
2023-10-24 18:33
公司未续签合同,未提供离职证明,未断保,继续为员工缴纳7个月社保,现公司要求员工补缴7个月社保全额费用,或者退费,我这边公司未断保自己也没交社保,这个是否合理
回复:只要你仍然在单位在职工作,单位仍然不中断社保给你缴费,即是合同未续签,你仍然属于在职,实际劳动关系继续存在。
劳动合同到期,应在1个月内续签合同。如果不签,可以主张2倍工资,而且劳动监察部门会默认为你们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也就是平时我们说的遣散费。劳动法规定6个月以上须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每六个月补偿1个月的,但是这是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无故解除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具体规定如下:
1、如合同期未满而公司却要将员工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八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假如公司主动提出辞退员工,却要员工在文件上声明是自动离职,如员工已经签字,则员工不能拿到补偿金;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
2023-10-23 21:09
通过中介入职,入职前承诺每小时补2块差价,工期结束迟迟不兑现,现在问她索要,不回信息不接电话,我应该怎么追回
回复: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劳动纠纷
|
2023-10-23 21:07
在一家外企工作21年,今牟已拿退休工资,今天厂里要辞退我,请问一下,我还可以继续留在厂里工作???如果是被辞退,厂里还能给我补偿金吗?
回复:到了退休年龄辞退,是公司给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是没办理退休就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是前者,那公司不用给补偿,因企业为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续可以领取退休费,那不算辞退,如果想继续工作,需要与公司另外签定劳务合同。如果是后者,那公司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按N+1赔偿。
法律分析
到达退休年龄的人是不可以辞退的,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予到达年龄退休的人先办理退休。像这种违反规定辞退的情况,应该给予比较大额的补偿。应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劳动者未到退休年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纠纷
|
2023-10-21 08:49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和交社保可以索赔2倍工资 仲裁需要上交什么材料证明
回复:(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纠纷
|
2023-10-19 20:24
房产销售工作,实习期6个月,现在实习期刚到3个月,公司突然以没有业绩为由辞退我,这个情况我有补偿金么?
回复: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劳动纠纷
|
2023-10-18 21:47
公司用人严重违反工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比如加班没有加班费,且无故辞退员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证明
回复:1、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什么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者存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
2023-10-18 20:24
10.16日发薪资,发下来一看,中秋节加班费没给
回复:中秋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是要付加倍的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是经济补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纠纷
|
2023-10-18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