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退,没有书面通知,不去算旷工吗
回复:法律分析:提出辞职后不上班是可以认定为旷工的,辞职申请没有批下来之前不去上班都算旷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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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17:52
我们公司的工资形式是基本工资+补贴+加班工资,现在我们有个员工工伤,不是那么厉害,也没住院,医生给开了半个月的休养假,可这休养期间,他遇到轻松活儿的时候,他来上班赚加班费,遇到重活的时候,他就休假,现在这休假的期间的加班费应该不应该支付?他想着工伤休假这几天虽然没上班,没加班,但是也应该给他加班费
回复: 首先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次要计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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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20:02
山东济宁 某幼儿园不给保育员交保险 也没有签订职工合同
回复:1、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幼儿园是属于劳动法管辖的范围,所以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投诉幼儿园。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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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18:58
就是我在一个超市上班,然后我就上了一个月多,但是还有两三天就两个月了,然后我之前跟他说我不上了,他没回我信息,然后到那天我说我不干了,然后我就走了,然后他还有一些工资没给我,怎么办
回复: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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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21:15
12.30部门领导微信通知调岗,1.2无法登录公司软件系统处理工作,1.3人事给谈话,一直未下通知。
回复:1、岗位调动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除非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或者双方就岗位调动达成一致,否则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但如果单位迫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不进行调岗,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作岗位的调整,即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公司在与劳动者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有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的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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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20:17
人身损害追偿
回复:你是什么人身损害,具体情况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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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5:23
公司从10月份开始无订单,上班没事干,只拿底薪,绩效扣完,而且年底没有年终奖,这样属于违法行为吗?
回复:公司不发绩效工资的,如果是员工未达到标准的,则不是违法行为。绩效工资是单位工资发放的一种方式和制度,只有达到一定的标准,也就是任务量,才可以获得绩效工资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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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21:15
1994年5月-2005年3月在某镇办单位工作,期间一直未交社保,现在只交35个月的,劳动监察时效已过,无劳动合,有银行流水,求解
回复:法律分析:
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时间限制。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用是其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用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诉讼时效制度不适用;同时,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用,不仅侵害了员工的利益,也侵害了国家的利益,因为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员工个人账户,一部分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社保基金,对侵害国家利益行为的起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试用期间也可以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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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19:13
人身损害追偿
回复: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追偿,追偿在民事侵权领域仅适用与用人单位和雇主承担责任后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员工追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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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5:23
我想问一下我是2022年9月份入职,大约一个月以后发了工资交了500元押金,当时文员说押金条丢了离职时不退押金,真的没办法退押金吗?有没有什么办法?
回复:押金条丢失了,但当事人已经实际支付了押金,而对方拒绝退还押金。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明白以下几点:
1、不管押金条丢失与否,都不能改变已经支付了押金这个事实;
2、收集好能够证明已经支付了押金的证据材料,如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自己已经支付了押金,则很难要回押金;
3、拿着这些证据去跟对方协商,要求其退还押金;
4、在对方在证据面前仍然拒绝归还的时候,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押金。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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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9 09:17
您好,请问1月份拿到职称,补聘时间从8月落实待遇,这种情况合理吗?
回复:您好,职称下来后,次月要按新的职称工资下发,具体如下:
工资是按照你的聘任日期的次月算起的,不是按你的发证日期算的;单位不报销考职称的费用。
按下面两种情况套用:
两种情况,一是在事业单位提正科,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套改,执行原中级职称的工资标准,原因是行政正科级工资低于事业的中级,二是从事业转入行政(公务员)提正科,这种情况必须按行政正科套改,可能是工资总额工比事业低一点。不单纯是薪级工资发生变化,整个工资结构都发生变化,各省、地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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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17:42
房产销售工作,实习期6个月,现在实习期刚到3个月,公司突然以没有业绩为由辞退我,这个情况我有补偿金么?
回复: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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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21:47
被公司诱导在假劳动合同甲方委托人地方签字,会有什么后果
回复:如果当庭揭穿公司出具假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仲裁其证据无效,也就导致了他失去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可能导致败诉。至于对其有什么惩罚,就是做伪证,妨碍司法公正。
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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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11:01
被公司诱导在假的劳动合同甲方委托人地方签字,会有什么影响
回复:如果当庭揭穿公司出具假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仲裁其证据无效,也就导致了他失去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可能导致败诉。至于对其有什么惩罚,就是做伪证,妨碍司法公正。
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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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11:06
员工仲裁,公司私自修改了员工合同,在行政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行政人员签了字 ,如果别人追究做伪证该怎么办
回复: 公司私自修改劳动合同无效。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投诉。
劳动合同是签约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劳动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单方更改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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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