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公司意外商业险,与公司的工伤责任,三者能共同理赔吗?
回复:1、可以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但某些费用不可兼得,比如医疗费、营养费等情况。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二、工伤保险和车险可以一起赔吗
1、车祸后工伤和保险可以同时赔付。受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仍然可以获得意外险理赔,在实践中劳动局一般认为医疗费不能得到双倍赔偿,其他费用则要双倍赔偿;
2、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3、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交通事故
|
2023-05-02 21:17
学校,前两个星期一直到现在,因为一点点小事起冲突后来也主动找她了,但她现在总是背后说我,发社交软件骂我,这属于校园欺凌吗
回复:如果发生在学校中,持续时间较长且涉及到了恶意行为,可以被视为校园欺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同学持续攻击、侮辱、骚扰和恐吓您,特别是使用社交媒体长时间对您进行人身攻击,可能会对您造成较大的伤害和困扰。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反击,并在必要时寻求帮助。
解决校园欺凌的最佳方式是尽早采取行动。您可以考虑与您的班主任或学校辅导员谈话,看看可以做些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情况加重或者学校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您也可以考虑向您所在地的相关教育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投诉。此外,您还可以与您的家长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讨论这个问题。他们可以给你宝贵的建议,并帮助你想出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综合
|
2023-05-02 03:27
欠钱不还玩消失
回复: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债权债务
|
2023-05-01 20:37
一个男的在没与女方领证的情况下让女方怀了孩子,那个男的在订婚时还对女方态度极度差,能否起诉
回复:如果在订婚期间,男方对女方态度极度差,女方觉得受到了侮辱、伤害或者遭到了虐待,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女方的精神或身体健康受到了威胁,那么女方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尤其是在情况非常严重的情况下。
在关于怀孕方面,如果双方从未结婚或未领证,那么双方应该就怀孕问题等婚姻相关事宜另行协商,而如果男方对女方态度非常差,并且这种態度超出了普遍的行为规范,则女方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身体福祉缺失、医疗费用、抚养费、产假费用等相关支出。当然诉讼可能也会对女方造成一些不便和损失,所以必须慎重考虑化解纠纷的方式。建议女方可以首先尝试和男方沟通,如果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可以咨询律师的意见,并依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行动。
婚姻
|
2023-05-01 20:10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最近购买了2把弩和一把管制刀具并且被人举报,但是交通治安管理法我只发现所谓携带弩刀之类的规定,那么购买和私藏是否违法,如果违法需怎么罚,会没收吗
回复:您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携带管制刀具、管制材料制成的刀具、仿制枪支等易于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枪支证照而非法持有、私藏、携带枪支或者弹药的,由公安机关收缴,没收枪支和弹药,给予行政拘留,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购买并私藏管制刀具和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同时物品也可能被收缴或没收。建议您的朋友主动交出管制刀具和弩,认真处理后续事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综合
|
2023-05-01 17:31
民间借贷
回复:1、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民间借款是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违反其他法律、法规除外。
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借款人应返还本金,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之日期间的利息应当收缴,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违约金的性质、计算标准
我国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赔偿性,可以在合同上予以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这里又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条款上有约定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调整的前提,必须由当事人主动提出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是否调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决定。
2、合同条款上没有约定且事后当事人又对违约金事项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有关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并随之变化而改变。原则上双方违约金数额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属于违约金数额过高,法院在调整违约金应以此为标准为上限,不得超过这个标准,但为体现契约自由原则、保护合法的融资关系。
3、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可否并存。大家都知道银行金融机构的借款一般都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本金、利息(正常息)、逾期息(罚息)、违法使用贷款的违约金等条款,那么民间借贷可否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的正常利息及逾期息(罚息)、违约金呢?在借款合同相继约定利息、逾期息条款并不矛盾,不需求进行选择、取舍,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有关借贷的性质及利息、罚息的支付标准,法院应该予以认可、支持,同理利息和违约金条款也是如此。
债权债务
|
2023-04-29 17:38
今天早晨 她在济南 目前联系不到她
回复:1. 打电话或发短信:与朋友的手机通讯方式尝试联系,并且使用其他社交应用联系。
2. 与其家人或朋友联系:尝试联系其家人或共同的朋友,询问她是否遇到了什么问题。
3. 联系警方或其他机构寻求帮助:如通过警方
刑事
|
2023-04-28 09:45
合同具不具备法律效应
回复:合同生效的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纠纷
|
2023-04-27 22:51
适用期辞职老板套话问我要不要工资我回答含糊 说看老板意思
回复: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只要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但单位不发工资的,违法,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纠纷
|
2023-04-27 05:11
去年我父亲被公司欺骗做了公司法人,贷款300万,如果我起诉的话,对我父亲有影响么,应该怎样妥善处理呢
回复:首先,您需要了解法人代表的身份和职责。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法人代表应当为公司的董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您的父亲不符合法人代表的资格要求,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公司的行为,并请求有关部门核实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
其次,您需要尽快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您父亲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涉嫌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或律师咨询,寻求法律援助,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同时,您需要联系相关贷款机构或银行,告知您的情况,并寻求协助解决贷款问题。
您应该与您的父亲协商并共同寻找妥善处理的办法,权衡利弊并共同作出决策。可以考虑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协商解决,减少对家庭和个人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得到更具体、专业的建议。
债权债务
|
2023-04-2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