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行合租,快到期前室友不准备租了,我们58上找了一对夫妻,夫妻将前室友那部分押金以及剩余租金交付后搬了进来,我们择日和房东签定了下账期的合同,现在我发现室友未经我允许擅入我房间并且被监控记录下来,我要求他们在合约时间之前搬出去,我可以退给他们押金以及房租,男方要求我赔偿他们的损失500元,否则拒不搬走,是否合理,我应当如何解决
回复:一、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走,怎么办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未到期搬走赔偿的话就可以要求赔偿。1、当在外面租房的时候,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我们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房东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东买卖他房屋的行为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房东卖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且,作为承租人,还可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东让我提前搬走怎么赔偿
房东要求租客提前搬走,属于违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租客有使用房屋的权利,房东无权要租客提前搬走。房东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向租客提前提出正式通知,才可以让租客搬走。按照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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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0:46
我爸的房子大产权 但是现在房产证一直下不来 我爸想要做公证等房子下来给我 然后他现在想结婚 公证后这个房子是不是就是我的了 有用吗律师 去做公证我们需要带些什么呀律师
回复:房产证没下来能继承公证吗,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可以。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都由法律作出规定。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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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9:23
男方长达8年没有工作,无法给家庭带来收入,但是婚后女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没有房产证。想要跟男方离婚这套房子怎样才可以不与男方平分财产
回复: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大致有这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办理了网签,具备了办证条件,这种情况下,所有权属能够在房管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权属情况上会登记所有权人是你个人或者夫妻两个。
这时候法院大概率会予以分割,因为权属明确,清晰。
如果对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异议,那么夫妻一方可以选择要房给另一方补偿。如果都要房,需要竞价,价高者得,然后再给另一方补偿。如果都不想要,可以选择法院拍卖,然后分钱。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 折价补偿,首先要确定房屋的价值。要么双方就房屋价值达成一致,要么一方交评估费,申请评估。
但是如果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也对价格达不成一致,法院很有可能,会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待房屋价值确定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第二种情况是,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办理网签,只有房屋买卖合同和价款支付凭证,但是在房管局权属登记上仍然是第三方的名字,那么法院大概率不予处理房产的所有权问题,理由要么是涉及第三方的利益,要么是权属不明。小部分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割房屋的使用权。
第三种情况,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即宅基地上的房屋,婚后所盖,虽然有一些没有房产证,但是都认可是婚后所盖,夫妻共同的,也不涉及父母或者其他亲戚的权益,那么有一些灵活的法官也会分割房屋的使用权,甚至有些法官也会分割所有权,具体要看地方法官的主流裁判观点。
结语:
分析的上述情况是根据实践经验进行的总结,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房屋能否处理,影响因素有很多:房屋的权属状况、证据情况、双方对房屋处理意见、主审法官的观点、诉讼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律师诉讼策略等,这些都会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因此,真的遇到问题,还是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专业的诉讼方案,从而保障最大的利益。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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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8:46
大学学校社会实践鉴定报告,盖一个没有的公司的印章可以吗,这个公司是没有的,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回复:【法律意见】
刻一个不存在的公司的章,属于伪造公章,是违法的。
单位承制公章(含业务部门公章和各种专用章)必须按公章底样制版,铸造钢印,火印等,都必须凭委托单位上一级领导机关出具证明文件;工商企业承制公章还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刻字业的职工、个体刻字户,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法规,不得仿印、仿造、伪造、私刻公章。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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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1:09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2019年11月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工作3年。2022年12月30号合同到期,在12月16号告知不续签合同并解雇我们,18号我们向公司提出工作到年底(也就是1月13号)放年假,就是想拿1月份工资。提出要求公司同意后我们才签的合同。可是1月开资没开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回复:不发给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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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2 03:08
律师您好,在只知道是为发短信的情况下帮助发送了诈骗短信导致别人受骗这种情况会被判刑吗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犯法的,帮别人发诈骗信息属于从犯,也应当判处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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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1 10:47
我开了一家小型超市,2023年1月30号有人在我的超市购买了一袋6元钱的面条(他保存有购物小票),回家后微信告诉我面条过期,要求赔偿1000元,我在微信上与其联系,提出10倍赔偿,他说不行,要求我赔偿1000元,我没有同意,他将我起诉至法院,法院下达了传票,3月1号开庭。我与他之间有微信聊天记录,微信上他说买的面条过期了,并拍了一个照片(照片上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3月17号,常温保存4个月,冷藏保存8个月),面条没吃,没有造成人身伤害,请问法院会支持我赔偿他1000元吗?我可以不去开庭吗?
回复:最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食品变质索赔标准1000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近些年,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迅猛,提供饮食服务的商家随处可见,但在带给消费者方便和快捷感受的同时,有些不良经营者偷偷售卖过期、变质食品,赚取黑心钱,消费者一旦不慎购买食用,将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为此,国家加大了对这一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了专门的惩处措施,那么,食品变质索赔标准1000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不管消费者所购商品价格为多少,若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都是有权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的。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最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因此,该规定比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了一千元的“保底”惩罚性赔偿和可选择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的规定,换言之,生产者或销售者一旦触犯《食品安全法》,其面临的赔偿金额至少为一千元。
综上所述,关于食品变质索赔标准1000的相关规定,不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有着具体标准,凡是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经营者,处以产品价值金额两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消费者可要求支付10倍价款或3倍损失的赔偿金,赔偿金额最低为1000元。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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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2:11
我找了一个金融担保公司需要用我的银行卡做流水他给我一个合同防止做违法的事有效吗
回复:一、涉及违法的协议有效吗
1、涉及违法的协议无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民事行为有效的法定条件之一。所以,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是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违反合同的后果具体有哪些
违反合同的后果有:
1、当事人违反平等原则,在缔约过程中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2、当事人违反合同自由原则,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3、当事人违反公平原则,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4、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要内容产生“重在误解”而签订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订立的合同;
5、当事人违反善良风俗原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法律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合同无效。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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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6:39
你好,网络上骂人可以立案吗
回复:你好,对于网上骂人的行为,公安机关是可以立案的,其行为若造成后果严重,行为人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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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