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7月24号入职到8月22号想提出离职,但老板不同意,也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回复:若公司拖欠工资且你决定离职,首先,你应确保已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你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具体操作上,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
2024-08-22 12:32
我在一个公司干了10年.公司名称也改3.4次了,现在老板不干了,便向逼我们离职,我们该怎么,,给我们打工资一直都是会计个人账号给打的
回复:用人单位无故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动是不合法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纠纷
|
2024-08-22 12:16
公司拖欠工资,面临停工,怎么要回工资,以及拿到补偿金
回复:对于拖欠工资的情形,通常只能要求雇主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相应的劳动薪酬,并无其他形式的赔偿或补偿措施可供参考。
如果雇主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薪酬,政府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责令雇主按照未付款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额外支付给员工作为赔偿金。
若雇员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试图通过与雇主进行和解以获取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无法达成和解,则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倘若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雇员还可以向劳工仲裁机构提交申诉,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若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雇员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四)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纠纷
|
2024-08-22 00:08
请问到了正常离职时间,老板不放人走怎么办
回复:针对辞职后公司不肯放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可供参考:
首先,您可以寻求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相关投诉。
其次,根据规定,您有权前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诉讼,该机构将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回应,并且在受理该案件的第二日正式立案展开调查。
然而请注意,虽然在您提交辞呈三十日后便无需取得公司批准即可提前离岗,但仍需配合公司完成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方面的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纠纷
|
2024-08-20 12:48
您好,工作室没有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算不算违反用人规定,说的十五号发工资延迟到十七号又延迟到十九号算不算违反规定。
回复:您好,您好,1、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社保局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责令公司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的,处以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纠纷
|
2024-08-19 22:29
我是小时工,明天离职,离职后工厂或者中介公司应该最晚什么时候把我的剩余工资全部结清,以及没有结清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一般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单位应该在15日内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转移保险关系,同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职结清工资的时间限制,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纠纷
|
2024-08-19 19:23
公司现在不给安排上班时间,和工作地点,怎么办。
回复:针对公司在既未提供明确工作岗位亦未正式辞退职工的情况下,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劳动者有权针对此种现象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选择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强调要求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按规定支付全额工资;
再次,若确实无法恢复工作,则可以提交带有辞退原因说明的书面辞职书,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充分劳动条件为由,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须知,尽管用人单位未辞退劳动者,但由于未能为之安排具体工作,用人单位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全额地支付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所应得的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公司不对员工进行解雇处理,却不准人上班,只要未依法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这个员工仍然属于单位的员工,享有着通常的权利,如劳动权以及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力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不安排籽勤工作,同样应按时发放工资报酬,而且这些工资应不得低于当地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纠纷
|
2024-08-19 10:41
我离职老板拿不够半年来做理由说离职就按照50一天发放工资 请问合理吗能拿回全部工资吗
回复:1、可以离职,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
2024-08-18 20:48
拖欠工资!没有在承诺的时间内发工资给我们
回复: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发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
2024-08-18 19:25
我在广州市房地产公司任职厨房工作6年现在老板关停厨房要求我们调去中山厨房工作,我们不想去就要求我们自己辞职不做补偿,请问我们可以要求补偿工龄吗?
回复:劳动者自动辞职的,一般没有赔偿;如果是因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的劳动权益而单方面解约的,有经济补偿,但没有赔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
2024-08-17 15:17
因生病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且没签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赔偿
回复: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员患病期间无故辞退的话,劳动者可以得到如下赔偿:
1. 二倍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要赔偿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2. 代通知金。按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雇患病期间的劳动者则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0条)
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龄补偿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因公负伤而休病假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医疗补助费、伤残补助金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纠纷
|
2024-08-16 07:01
月工资6000休息2天.每天上班在丁丁上打4次卡,一个月中忘记2次下班卡,丁丁上过了5天就不能补卡,公司申请不处理安没上班处理,扣了当天工资。问合不合理该怎么处理
回复: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漏打卡而扣工资,如果单位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且扣除的数额合理的,是合法。对于违纪行为,单位有权作出处理;若严重违纪的,单位还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纠纷
|
2024-08-22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