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事宜
回复:对于如何认定外包还是派遣,有以下五点:
1、劳动过程的管理。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间接管理而非直接管理,对劳动者的任命、安排必须通过外包公司进行,而不能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指令;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直接适用于外包的劳动者,应将要求通过外包公司下达或直接约定在外包合同中。
2、合同的标定。用工单位要明确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真正的对象是谁。外包包的是业务不是具体的人,而劳动派遣的对象则是人。如果在合同约定中针对的是人,那么很容易被认定为派遣,而非外包。
3、结算单位。有些外包协议按人数计算报酬,但真正的外包协议应按照业务,以另外的计量单位来计算整个的外包费是多少,而非人数。
4、对外名义。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进行工作时可以以用工单位的名义进行对外称呼,外包劳动者必须以外包公司的名义进行称呼。
5、工作场所、生产资料、工资的报销和发放。
区分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关键在于合同签署上是签署的事还是人以及对劳动者是直接管理还是间接管理。在进行劳务派遣业务前,必须审核派遣公司是否具备行政许可资格,资格通过后方可进一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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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4:43
起诉和上诉的区别
回复: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需要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从法律上来说,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于一审法院裁判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的要求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而通常很多普通民众分不清上诉与起诉的区别,把打官司都叫做上诉。普通人的告状有时是指打官司,有时泛指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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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00:14
幼儿园办园性质是社区居委会,我们工作二十多年,没有养老保险,我们要求买养老保险合法吗
回复: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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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06:44
离职证明上 签了 无争议 仲裁还有用吗
回复:如果是你自行离职,签了无争议声明,那就无法再提仲裁。
如果是单位辞退,即使有无争议声明,但确实有相关补偿等未给付,你仍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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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6:09
山东烟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手续,法律规定最晚多久必须办理完辞职手续,并给解聘合同
回复: 事业单位辞职分两种情况:
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职员工向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辞职申请,所在部门或单位接收到之后,一般在三个月内给予书面批复,如果同意的将向辞职者发发辞职证明书;
2、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所在单位签署有聘用合同,在辞职的时候需要按照有关合同规定进行办理,经过批复同意之后,辞职其本人需要及时办理社保以及档案托管等相关数据。
事业编不能辞去公职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不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二)在与国家秘密有关的特殊岗位工作,或者离开这些岗位之,不满足规定的脱密期限;
(三)重要公务还没有处理完毕,需要本人继续进行处理;
(四)正在接受监察调查或者审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终结的;
(五)法律规定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
事业编予以辞退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二)无法胜任现职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
(三)所在机关撤销、合并或者缩减需调整工作,拒绝安排;
上面就是事业单位辞职的一些具体情况,只有满足相关情形才可以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是无法办理辞职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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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4 08:57
离职证明上 签了 无争议 仲裁还有用吗
回复:可以,只要是在一年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就可以申请仲裁。离职证明只是用离职证明只是用人单位单方出具的,用人单位说没有劳动争议,不等于劳动者就承认了没有争议。只要自己拿得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劳动争议中自己是有理的一方,就有胜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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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6:09
公司拖欠好几个月工资不发,拨打了12345投诉,老板确实采取了一些方法,1、没拨打12345的员工,要签一份离职合同签完之后只发基本工资。2、拨打过12345的员工被老板要求不能签离职合同,要求员工自动降薪主动离职。而我就属于被老板要求自动降薪自动离职的员工,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几个月不发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劳动者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3、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
一、没签合同的话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如何解决
没签劳动合同,工地老板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工资: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告老板不发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一般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提出相应主张即可,具体的工资构成、拖欠事实、拖欠金额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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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4:12
不交保险
回复:公司不交社保如何处罚
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1)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交纳社保费用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义务。而有些时候单位为了逃避对员工的责任,往往是与劳动者约定,不为其购买社保,但同时会适当的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而在单位没有买社保的时候,往往会对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罚,除了要补缴费用外,同时还有可能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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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3:28
从工厂干了16年了,不给交保险,怎么办
回复:企业不交社会保险能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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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2:16
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上有写公司有权变更劳动地点这个合法吗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的不合理。工作地点改变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可变更,并且需要将变更内容用书面形式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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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17:47
学校里安排的工学交替是强制性的可以不跟学校走自己找实习单位吗
回复:你是学生,被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学校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学生是可以自己找实习单位的,学校并不能强制。
3、同时,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4、因此,学校应当安排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否则是不恰当的。
5、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学校予以纠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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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08:30
我现在在公司实习,我今年六月份才毕业,现在算是顶岗实习期间,最开始工作的时候说薪资的一千五百元,但是我已经在这个公司实习了八个月了,薪资一直都是一千五,经理说要拿到毕业证之后再去给我涨工资。这合理吗
回复:你好,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在劳动合同上,并没有规定适用期后,要给你涨工资,那么公司这样做也合法。试用期后,公司不涨工资也并不违法,劳动合同 法只是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试用期后的80%,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涨工资。
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 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诈、胁 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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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