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以朋友圈发表诋毁i公司言论开除员工,有赔偿吗?言论没表明是本公司,并且吐槽完快速删除,被人有心截图,文案1,脑残公司早日倒闭,文案2破公司,大半夜开会
回复:你好,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按一定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取得收入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考虑到劳动者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工作,缺乏生活保障,因此,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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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2:20
问下我一个朋友在网上诽谤我可以立案吗
回复:可以。《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情节严重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诽谤罪是一种亲告罪,告诉才处理,属于自诉案件,应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承担证明犯罪的责任。
网络上诽谤他人会被定罪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如若在网上因诽谤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影响均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若成立此罪,诽谤他人的内容必须是捏造和虚构的。即要求“被散布的内容必须不是客观存在”,如果散布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也不构成本罪,而是名誉侵权行为。同时要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行为是针对特定人所进行的。
网络上赌博去哪个部门报案
公民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进行赌博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通过拨打110或者是在网上向网警报案,也可以直接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应该对公民的报案进行审查,如果有犯罪事实的,应该立案。根据刑法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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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20:14
车被撞了对面全责想要对方赔折损费
回复:一、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折损费吗
1、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不能要求车辆折旧费。因为目前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多次调研,最终还是认为不能支持折旧费。理由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造成车辆毁损,都存在折旧费的可能。如果支持,会增加肇事方的负担。同时,因为车辆折旧费必须通过鉴定来确定,而目前的司法鉴定所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可能会有人为的操作,加大肇事方的负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高速公路追尾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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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2 18:04
在学校,被人造黄谣,经常用身体方面侮辱女性,屡次不改 ,影响了我的日常说话和名声
回复:在公众场合公然用语言侮辱女性的,是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甚至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对于以期刊杂志刊登侮辱、诽谤他人文章的。任何期刊凡违反本规定,刊登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区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收入、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违法期刊、定期停刊、停业整顿、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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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2:42
被借款人没有实物欠条只有照片 证明人去世了能起诉吗
回复:人死了还可以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曾经存在着借贷关系然后向法院发起起诉。虽然人死了,但是他的债务关系并没有抵消掉,所以如果是人死了,那么当事人可以寻找双方当时存在着的具体转账记录,或者是其他的记录向法院发起起诉。
一、借人钱没写借条人死了怎办?
借钱人死了没有借条可以找其他证据向法院起诉。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如果没有借条,有银行转账凭证、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死了欠款可以用哪些遗产进行偿还?
人死了可以用当事人的正规合法遗产进行偿还。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如果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也就是说债权人死后,债务人要向继承人还钱,不还钱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债务人还钱。
因此如果是在一个债权债务的关系中,最开始借钱时,就没有写借条或者是还没有写借条人就死了这种情况也不用过于的担心。只要双方是存在着金钱债务上的往来那么肯定是会留下证据的,人虽然死了但是债务债权关系式并没有消灭的,依然是可以拿着证据向法院发起起诉,要求对方用其他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偿还,比如说遗产。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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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1:48
有人挑衅我,威胁我,我发了他的照片,那个人后面辱骂我我可以报警吗
回复:被人威胁辱骂能报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报警,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威胁辱骂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一、辱骂他人在法律上会受到哪些惩罚?
辱骂他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别人在网络上辱骂我怎么办?
报警。辱骂他人会受到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骂的内容属于虚构,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能构成诽谤或者侮辱,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辱骂行为属于侮辱罪吗
辱骂行为不一定成立侮辱罪。要成立侮辱罪,须满足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要求;如果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情节未达到严重程度的,虽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5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你发他照片 发到哪里 这个就不行 你要懂法的 不能随便发别人的东西 你懂不懂肖像权 隐私权 你发照片 就是你做了这个事情 是有证据的 所以你发照片这个事情也严重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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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2:14
对方买鸡。宰杀后不付钱。金额267
回复:屠宰场收走鸡不给钱您可以携带相关的收款收据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您还可以找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以及找当地的媒体进行曝光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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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3:43
我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宁波工作,小儿子在国外工个,20多年前,为了改善我家的居住环境国外的小儿子寄部分钱,我们卖掉老房子,买了一套157平米的房子。价值方面我们约65%,小儿子出了35%。供我们两老居住。房产证是父亲的一人名字。这次新冠父亲突然去世。曾有无公证的遗嘱,百年后由小儿子处理遗产,由于大儿子在国内照顾老人的情况,兄弟俩讨论决定。当今老媽还健在,是否必须分配遗产?房产证的名字可不可以转为母亲等等事宜,请律师帮忙咨询一下。
回复:父亲去世可以将房产证过户给母亲。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母亲依法享有一半的份额,剩余的一半只要子女和父亲的父母放弃继承,母亲就可以获得全部房产。如果房子属于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只要父亲的父母和子女愿意放弃三分之二的份额,母亲仍可以获得全部房产。但是父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产交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一、父亲不在了母亲改嫁房子归谁
首先要看房子是谁的,如果是你父亲个人的,又没有遗嘱,那么房子由你的兄弟姊妹和你母亲共同继承;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共有的,那么其中一半由你的兄弟姊妹和你母亲共同继承,另一半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你祖父母的或者其他亲戚的,就比较复杂了。
二、父母去世了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去世了房子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遗赠继承进行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开始后,按照法定继续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确定房产是父母一人一半产权,父亲先去世的,房子产权由母亲、子女、祖父母进行分配;母亲去世的,由子女、外祖父母进行分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父亲去世母亲健在过户给儿子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如果有遗嘱要求房产归母亲所有的,母亲有权利处理房产。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配偶、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可以均分财产的,母亲只能对其所有的部分进行处理,通过赠与、买卖的方式将房屋产权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过户给儿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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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20:40
我在3.9日申请了离职,最晚做到4月8日,但是我想提前走做到3月31日,但是主管不让,甚至说我提前走还会按旷工处理,请问我可以提前走吗
回复: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因为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三十天到了,员工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
如果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或者因此克扣劳动者工资,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为难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一、简单的试用期辞职书怎么写
用期辞职书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试用期辞职申请书;
2、称呼,写上尊敬的领导之类称呼,之后写上冒号;
3、正文,详细阐述自己的辞职请求、辞职原因等;
4、最后结尾要写上敬语,同时要落款写上名字和时间。
一、试用期辞职书模板如下: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由于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请求允许离开。希望公司领导受理本人离职事项。
感谢诸位在公司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
辞职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辞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劳动者要写辞职信。把握好辞职原因,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也享受不了失业金动者以非自己意愿辞职,那么可以享受经济补偿和失业金;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要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4、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总之,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在辞职前的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如果劳动者是属于正式员工的,一般也不能随时辞职,只有在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才可以,正常情况下是必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
二、急辞职不批要怎样强制离职
急辞职不批强制离职流程如下:
1、准备好《辞职通知书》;
2、确保解除通知一定要送达公司,并保留送达的证据,以免发生争议时,公司反诉员工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
3、若公司不签收,可使用快递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收,亦可凭邮局的退件凭条证明员工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系公司拒签;
4、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即可自动离职,不需批准。
一、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二、离职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抱着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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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9:15
目前分居8个多月,第一次诉讼离婚,女方法庭提不离,法官判不离不到一个月,5个月以后再次上诉,到开庭又要2个多月,加起来分居16个月以上,法庭是肯定会判离吗?
回复: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了不论分居多久都可以判决离婚。分居只是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并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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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1 14:55
开公司的 之前公司有10万的进账 然后取出来了
回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10万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10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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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22:13
2023年3月10日中午十二点二十七,手机被偷了,找了好久在厕所水箱发现,对方可以被判刑吗
回复:偷手机不一定会被判刑,若偷盗行为涉嫌犯盗窃罪,则有可能会被单处罚金、或者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到六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若是被盗窃手机的价值特别巨大,则实施偷盗行为的人也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一、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偷手机怎么判刑?
1、偷手机不一定会被判刑,若偷盗行为涉嫌犯盗窃罪,则有可能会被以下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偷手机行为若是不入罪,则可能会会受到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2)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3)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4)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二、盗窃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其具有以下特征:
(1)秘密窃取是指在取得财物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暗中进行的。如果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他人发现阻止,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秘密窃取,构成犯罪,应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
如果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财物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尔后公开携带财物逃跑的,仍属于秘密窃取,要以盗窃论处;如果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的仍构成秘密窃取;如果事先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现的过程中秘密取财的,也为秘密窃取。
(2)秘密窃取是针对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在窃取财物的过程中,只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即使被其他人发现的,也应是本罪的秘密窃取。
(3)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自认为没有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如果在取财过程中,事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止,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财物取走的,仍为秘密窃取。如果行为人已明知被他人发觉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然性,这时就不再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犯罪的也而据其行为的性质以抢夺罪或抢劫罪论处,至于其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采取撬锁破门、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盗窃;有的是在公共场所割包掏兜、顺手牵羊进行盗窃;等等。但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就可构成本罪的盗窃行为。
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且盗窃次数亦没有达到多次,则不能构成本罪。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实际窃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财物,即盗窃未遂,一般情况下不应以犯罪处理。但如果以盗窃巨款、珍费文物等贵重物品为目标,潜人银行、博物馆等盗窃未遂的,仍应认为构成本罪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责任。所谓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不管是偷手机、还是偷盗他人其他有价值财物,都是违法的,若是偷盗行为不入罪,则实施偷盗行为的公民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的治安处罚。对于被偷盗手机等价值比较大的情形,则会涉嫌犯盗窃罪。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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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