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资金紧张向股东借款用于各项目施工经营,请问:现在不还款怎么处理比较好?
回复: 股东如果欠公司钱,解决方法如下:一、可以先私下催讨欠钱股东还钱,如果拒不偿还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股东,从而达到让该股东还钱的目的;二、如果是欠钱的股东为规避责任的,以借款的方式拿回自己的出资的,那么直接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以上两种情况都可以直接向所在当地的法院对该欠钱不还的股东发起起诉,要求其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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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08:31
培训机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胜诉,但当时只起诉了公司,该公司有两个股东,注册资金1000万元,怀疑未实缴到位且公司现在无资产偿还。在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时是否可以将股东和公司都作为被执行人。
回复:无论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都要承担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因股东无实际出资或不足额出资,导致不能偿还欠债的话,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责。
一、实缴资本可不可以取出来
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
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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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17:26
健身房不退私教课,合同一开始没说该不退款,后来发现有该不退款
回复:私教课不能退不合法。
1、即使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不能退课的也是不合法的。
2、因私教课签订的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继续履行的合同;
3、即使合同中标明“不得退卡”、“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也应认定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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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1:08
之前加我好友说提供助贷服务,现在借了5000需要我支付750块钱服务费并10天归还1950块钱三十天结清,我该怎么处理
回复:放款之前先收费,是网络贷款诈骗最常见的伎俩,被骗者中十有八九就是掉入这个坑里。因此,贷款人要谨记,正规的贷款平台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收取保证金。有贷款需求的消费者,要充分提高风险和防范意识,一是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官方平台贷款,不轻信网络、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的各类贷款广告和信息。银行和正规贷款公司都不会要求借款人预先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如果放款前让你缴纳手续费、解冻费、保险费等需要事先支付资金的,一定是贷款诈骗,切勿上当;二是如若接到陌生电话、短信询问您是否需要贷款,不要信!不要信!不要信!凡是正规的贷款公司都会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不会通过微信等私人账号联系您;三是莫要贪图便宜,抱有侥幸心理。
如您已经被骗,请立即拨打96110并前往附近公安机关报警。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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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8:39
医疗事故导致肾切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
回复:医疗事故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医疗事故赔偿手续首先需要确认事故责任比例,伤者与医生两者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进而伤者进行伤残的认定,从而在最后资金中确定对方需要赔偿多少资金给受害者。不同伤残等级赔偿金额不同。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所需要赔偿的金额除了伤残认定总的医疗赔偿之外,其他还应当包括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的确认查询国家法律规定便可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不满意赔偿金额,可以进行上诉申请,法官会根据实际内容进行确认,这样也就十分公平。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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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49
江苏省六级伤残大能赔多少
回复: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医疗补助金,6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工伤伤残赔偿5级能赔多少钱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惠州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一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九十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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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47
律师您好 我和我的室友在外地租房子 合同里还包含着一个小车库 期间我们一直委托与我们签合同的女中介帮忙转租车库 房东也知道这件事 但前段时间我们想继续转租车库 但我室友找了另一个男中介 那个男中介和女中介是合作关系 但是男中介帮我们把车库转租给新的租客时 男中介并未告知房东这事 并且新租客将房东放在车库里的东西未经允许扔掉了 房东询问后告知是中介让扔的 我室友已经提前告诉中介里面的东西是房东的 现在房东向我们索赔700元 请问未告知房东转租一事是中介的责任还是我们的责任 另外这个钱是需要我和我室友赔还是要中介和车库租客赔
回复:您好,一、发生租房纠纷中介承担什么责任
1、发生租房纠纷中介应承担的责任如下:如果合同是跟中介签的,那么租房中介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中介只是充当一个中间人,签合同的是房东,中介通常没有什么责任,除非中介给租房双方提供了虚假消息或者其他违约情况,造成了租房双方重大损失。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房屋租赁中介费的纠纷如何解决
1、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的处理是:
(1)为了有明确依据拒绝支付费用,租房人最好在居间合同中列明找房的具体条件。如果中介介绍的房屋与租房人的要求明显不符,则不付费,并由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2)中介机构保证核实过该房屋资料,并满足租房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欺诈,中介应当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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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13
公司老总跑路了,欠了几百万,法人是另外一个,这个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经营,那么这个欠的钱是谁来还
回复: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其他。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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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6:28
公司老总跑路了,欠了几百万,法人是另外一个,这个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经营,那么这个欠的钱是谁来还
回复: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其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其他。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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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6:29
我欠银行十几万近二十万,我屡次申请协商不过,现在银行说要起诉我,是否能够有办法进行减免利息再进行展期的协商?因为签合同时他们的利息很高,但当时急用钱也就签了,现在能不能够停息挂账,现在光利息费就好几万。
回复:银行到底能不能停息挂帐?
银行到底能停息挂帐,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停息挂账:
1、已经确认欠款金额明确超出欠款人的偿还能力。
2、欠款人要有还款意愿的前提下,逾期之前主动和银行协商沟通。
3、有合理的理由,例如因外界因素导致未能如期还款,因失业,生病等原因。
二、信用卡逾期后被银行催收怎么办?
1、全额还款。
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把信用卡的逾期的滞纳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还上;
2、和银行协商和解。
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负责人员说清楚;
3、配合诉讼。
没有钱还,和银行也没有达成和解,等待的只有诉讼了。
三、恶意拖欠信用卡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恶意拖欠信用卡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停息挂账的这种还款方式主要是针对信用卡客户的,信用卡也属于银行卡的一种,对于无力偿还信用卡债务的持卡人来讲,可以尝试向银行申请停息挂账,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比如完全是因为透支造成无力偿还信用卡的,银行不会同意停息挂账。
在当代的社会申请的银行信用卡之后,那么就可以开通使用了,但是一定要注意款期限,一定要及时的还款,恶意的拖欠信用卡将会构成相关的犯罪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经济方面确实是存在着问题没有办法还款的,这个时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申请停息挂账。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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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4:45
撞死一个50到60岁之间的老人,次责大概要赔多少钱
回复:车祸弄死了一个五六十岁的人的话,需要赔偿多少钱的话,这要交警来判定,然后再对方的家属来协商这个赔钱的数额。一般的话都要六十万左右。具体赔偿的价格标准,要看所承担的责任,这个需要法院进行审理,进行责的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
这个需要赔多少钱,要跟家属来定的,而且还要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还有他的工作性质都是有关系的。有买保险的话自己承担的责任就轻一点 不同地域赔偿标准也不经相同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出了车祸且当场致人死亡,你首先需要支付一笔丧葬费用,农村一般幅度在二十到五十万之间,一般就是这个数,至于赔偿:那么估计就得看法院如何去判决了。主要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死亡赔偿、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赔偿标准计算五年。各地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五六十岁老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十一周岁以下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均补偿五年。而六十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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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21:10
本人于于1月17日,在湖北省麻城市申家冲村部与村干部发生口角,村支书骂我,并先动手推我,又被村部养的社会闲散人员辱骂,后发生相互殴打,造成我右手掌第一掌基底骨骨折,报警后,因有村部作梗,一直未处理,现在不知怎么处理
回复:村支部书记打人的处理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镇纪委投诉,相关部门将对打人的村支部书记予以行政处分。
2.当事人还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打人者致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一般对其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打人者致人轻伤或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司法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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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06:24
在南通撞死了一个50到65的老人,次责,大概要赔多少钱,全责大概要赔多少钱
回复:法律分析:根据案情,致人伤害应负赔偿责任。如果负主要责任的话,所赔偿的金额可能在50万元左右。如果这位老人家里无其他亲人,所赔偿的金额还可以少些,大约30万元左右。赔偿范围包括老人的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次责,这要交警来判定,然后再对方的家属来协商这个赔钱的数额。具体赔偿的价格标准,要看所承担的责任,这个需要法院进行审理,进行责的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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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09:31
撞死一个50到65岁的老人,全责,要赔多少,次责要赔多少
回复:车祸弄死了一个五六十岁的人的话,需要赔偿多少钱的话,这要交警来判定,然后再对方的家属来协商这个赔钱的数额。一般的话都要六十万左右。具体赔偿的价格标准,要看所承担的责任,这个需要法院进行审理,进行责的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
这个需要赔多少钱,要跟家属来定的,而且还要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还有他的工作性质都是有关系的。有买保险的话自己承担的责任就轻一点 不同地域赔偿标准也不经相同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标准。出了车祸且当场致人死亡,你首先需要支付一笔丧葬费用,农村一般幅度在二十到五十万之间,一般就是这个数,至于赔偿:那么估计就得看法院如何去判决了。主要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死亡赔偿、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当地赔偿标准计算五年。各地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的。五六十岁老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十一周岁以下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均补偿五年。而六十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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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6:33
劳动合同上试用期写的是3-6个月,我第四个月离职算试用期离职吧
回复: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按照书面的劳动合同来处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不给转正,但试用期已过,那么你完全可以主张转正之后的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并视为单位没有约定试用期,而直接按照转正期的工资计算你的每个月工资。对于以上的问题,建议你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不配合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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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