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直行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行人倒在班马线上,我要承担多少责任
回复:首先应该报警,待事故认定出来之后,按责任划分。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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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03:51
您好 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交社保 老板拖欠工资不支付
回复: 老板不发工资的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请书;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记录、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资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这种情况在很多场所都会发生,列如大学生在外面做兼职,农民工进城打工,还有一些有亲戚关系,自己就觉得有无劳动合同都无所谓。所以当我们从事一个工作时,还是要长个心眼,有合同还是把合同签了,给自己一个保护。总之,如果遇到这种问题时,我们要理智的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不要一下子想不开做下让自己终身后悔的事。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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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9 00:42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银行卡和房产被冻结了,看了传票内容上,民间借贷,前妻借的,保证人是我的名字,签字是别人伪造的,这种情况我该提供什么?需要请律师吗?
回复:你好,违法。
1、行为人冒充担保人签字的行为属于妨害司法行为。
2、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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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20:31
逾期交房怎么退房
回复: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退房:
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
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
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如果业主不同意怎么办?
第一步、收集证据:如果想要证明开发商那边出现了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就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屋交付的现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赔偿条款。如果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造成了其他方面的额外损失,也应该一并保留。
第二步、申请退房: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开发商那边出现了延期交房的情况之后,那么大家是可以去找开发商那边申请退房的,但是很多时候退房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划不来的,毕竟购房者在等待接房的这段时间内,该房屋可能就已经涨了价。
第三步、向法院起诉: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那边没有办法协商处理延期交房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然后再根据固定流程办理。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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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6:51
婆婆再婚,有结婚证,婚后男方贷款,如今两人聚少离多,如果离婚,男方的贷款会怎么处理
回复:婚后男方贷款,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为夫妻共同债务。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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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6:22
注册公司控股另外一家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回复:一、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三、明确股东的出资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包括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股东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出资时,应承担缴纳出资和应向足额出资的股东进行违约赔偿的责任。
2、股东出资的资本充实责任:是指未按照协议约定出资的股东对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已出资的股东对该股东填补责任的连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只适用于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责任,这种责任是连带责任,股东中的任一人对全部公司的资产不足均负有充实责任,先行承担资本充实责任的股东,可以向违约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也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分担。这种责任是法律强制责任,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来免除。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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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14:31
本人苏州本地人,现居住在祖父名下的房产中。祖父祖母均已去世。祖父子女共4人,3女一子。目前想咨询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祖父临终前曾留下口头遗嘱,将房产无条件赠与本人(本人是唯一孙子)。当时有2人可以证明此事。请问,这个事情应该如何处理
回复:我国《民法典》对于口头遗嘱有一些限制性规定。当被继承人正在情况比较危急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允许通过口头方式来订立遗嘱。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立遗嘱是能够清楚地表达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同时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当时有危急情况随后危机情况解除,那么即使立下了口头遗嘱也是是无效的。
继承法中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基本继承制度。为了充分尊重被继承人自身的意志,民法典优先适用遗嘱继承。当人年老之后,感觉自己身体衰弱,可能不久于人世, 往往就需要立下遗嘱了。立遗嘱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最具公正立的当然是公证遗嘱。此外,还有一些立遗嘱的方式。比如说使用书面或录音的形式。除了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以外,其余的立遗嘱方式都需要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对遗嘱进行见证,签字并保存遗嘱,以防止遗嘱被人篡改。如果在老人身体的处于危急情况下,来不及进行公证遗嘱采取其他立遗嘱方式。也可以立下口头遗嘱。
因为口头遗嘱的不稳定性,最容易被篡改和伪造,而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口头遗嘱没有实物证明无法查证。所以,我国《民法典》对于口头遗嘱有一些限制性规定。当被继承人正在情况比较危急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允许通过口头方式来订立遗嘱。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立遗嘱是能够清楚地表达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同时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此时,所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那么所立的口头遗嘱则属于无效遗嘱。因为口头遗嘱只能算是在危急情况下推出的应急措施,所以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口头遗嘱。如果遗嘱人并不处于濒临死亡,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况下,或者是当时有危急情况随后危机情况解除,那么即使立下了口头遗嘱也是是无效的。
如果所订立的遗嘱是合法同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也具有继承资格即没有放弃继承权,那么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财产。
如果口头遗嘱无法被证实有效,同时又没有其他书面或录音形式的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以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分配被继承人的财产。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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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4:00
上了黑名单了,案子撤了,什么时候可以撤销黑名单
回复:撤诉后可以立即办理撤销失信黑名单的手续,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
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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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8:03
我想问一下因为翻外网被行政处罚了会留下案底吗,或者有什么影响
回复:行政拘留会留案底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的,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于移民,出国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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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