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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1、欠款逾期收到律师函,应该积极应对和处理; 2、可以和银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就要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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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回复: 发生车祸误工费应该是由保险在其责任限额内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包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是误工费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相关的证据证明。法律依据:发生车祸误工费应该是由保险在其责任限额内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包含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应当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是误工费的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相关的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回复: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与对方进行协商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交警主持调解 如果双方愿意协商且争议不大,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交警会协助双方达成协议,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方案。这种方式较为常见,特别是在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对赔偿金额无较大分歧的情况下。 二、保险公司主持调解 保险公司也可以主持调解,此时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如果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会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可以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这种方式适用于涉及保险赔偿的事故,可以简化赔偿流程。 自行协商 除了交警和保险公司主持调解外,双方还可以自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就事故责任、赔偿金额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如果达成协议,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以确保双方权益。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各方还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确认。这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确保调解结果的执行。 在协商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言行。同时,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另外,请注意协商的时效性。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提起诉讼或申请调解,可能会丧失相关权利。因此,在协商过程中要关注时间节点,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 律师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属于刑事拘留,则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若被刑事拘留或批准逮捕,则家属可聘请律师会见嫌疑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可以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回复: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那么下面我会简述一下律师是如何做无罪辩护的。无罪辩护应遵循如下原则: 1、要特别熟悉案情。 2、无罪证据要充分。 3、要慎重决策。 4、注重沟通规避风险无罪辩护的方法技巧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再次,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另外,被害人、证人翻供时,不要冒然进行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回复: 1、帮信罪可以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2、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来当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回复: 发生在三十年前的强奸案一般不能追诉了,已经过了追诉期。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恶劣,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了二十年的追诉时效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以继续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关于刑事案件,很多人都是等到了法院开庭这一步再去请一位刑事律师去辩护,但其实刑事案件分为三阶段的: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 律师可以: 1)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
回复: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并签字即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定期探望子女,有经济能力的还应当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经过协商签订的抚养协议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 如您所说,这些款项完全可以讨回来,但需要考虑到丈夫向第三者支付的财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假如这类资金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产物,那么丈夫此举则可视作他未经授权便擅自处置了这份共同财产。 鉴于这种情况,针对丈夫转账给小三的资金能否追回的问题,答案是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以下将进行详细说明: 1.若丈夫转移出去的金钱确实属于夫妻两人共享的财产,那么这份财产显然是可以依法收回的。 毕竟家庭成员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因此小三将会被视为恶意第三者,其接受共同财产的行为会被视为无偿赠予,其中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益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从而导致捐赠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关于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以下四类物质应列为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 (2)通过生产和运营获取的收益; (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以及 (4)继承或赠与所获之物。 2.如果证据表明丈夫转给小三的金钱属他个人所有,并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这一说法,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资金便无法试图追回。 至于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几类物质: (1)婚前财产; (2)遭遇人身伤害后的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某一方的财产;以及 (4)专供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
回复: 可以要求退回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回复: 您好,仓库物品缺失时,库管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如果仓库物品缺失是由于库管的失职或过失造成的,那么库管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 若劳动者(即库管)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 若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用人单位50%左右的损失。 二、然而,如果仓库物品缺失并非由于库管的失职或过失造成,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库管有责任,那么库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 仓库物件丢失与库管本人无关,库管可以提供相关证明。 账目不符可能是由于管理方面的漏洞或记账错误造成的,此时应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调整,而不是直接要求库管赔偿。 总的来说,库管是否需要赔偿因仓库物品缺失造成的损失,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证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公正、客观地分析原因和责任,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七条,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也强调了“因保管不善”,即如果库管已经尽到了合理的保管义务,那么物品的毁损、灭失可能就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还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回复: 在劳动者辞职期满之际,如果雇主无理且非法地拖延他们应有的薪资,那么这名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劳动监控部门提起投诉和举报事项,依法请求雇主尽快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同时,当劳动者想要辞职时,尽管雇主未曾同意,但劳动者仍有权将一封详尽的辞职信通过书面形式递交给雇主,并确保自己复印一份以作将来之需。 待到辞职期限届满之后,要求雇主必须立即偿付其正常工资,并且为其完成离职流程。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您,正式员工只需提前30天半个月左右提交书面申请便可百分百完成离职流程,无需等雇主批准方可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 职工在上班期间突发重大疾病,企业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该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法律依据: 一、如果突发重大疾病属于工伤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应确保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企业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企业应负责相关护理工作。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时,企业可能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劳动合同解除情况而定。
回复: 法律分析:无缘无故被公司解雇,主要有两种维权方式选择。第一种,接受被公司辞退的事实,然后收集有关的证据,以便进一步向公司索赔。第二种,向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第一种维权方式适合在公司长时间的员工,第二种维权方式适合在公司工作时间不长的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回复: 针对房屋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时房东拒不退还押金的问题,可采用以下三种途径进行妥善解决:首先,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双方当事人需本着公正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诚恳地开展友好协商,互相理解和体谅,共同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可选择通过调解加以解决。 此方法是在相关组织(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第三方力量的倡导与衔接下,在平等、自愿及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辨明是非曲直、明确各自承担之责,并通过阐述事实情况、发表理论观点,促使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达成共识,借此来化解矛盾冲突。 再者,若协商无效,纠纷仍未能得到解决,则可寻求诉讼的途径。 诉讼手段即意味着纠纷方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进行案件审理,以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决或裁定。 通过当事人自行履行生效裁判或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以解决争议纷争。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中对于押金事宜会作出具体约定。 此时,房东的行为实际构成了对上述合同条款的严重违背。 基于此,我们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特别规定对该事宜进行相应处置。
回复: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拆迁,并且取得拆迁分得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所买的房子而拆迁的话,那么分得的房子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权归夫或妻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 如果在进行房产分割时,对方不配合,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协商解决: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不配合的原因,并寻求彼此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调解:如果诉讼过程中对方仍然不配合,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回复: 你好,房屋楼顶出现裂纹的,业主可以请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回复: 1、欠款逾期收到律师函,应该积极应对和处理; 2、可以和银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就要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处理;
回复: 一般情况下,凭借条可以到法院起诉,只要满足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条件就可以,借条可以作为开庭时的证据。出借人只有借条,向法院主张借款人还钱的,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是要看出借人有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双方的借贷关系是否生效。 这就要区分借款金额的大小,在较大金额的借贷中,出借人仅借条在手,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需要提供转账凭证。 在小额借款中,如果出借人仅有借条的,此时借条即是借贷的合意,又是交付借款的凭证,因为小额借款中,根据一般的生活常理,无需出借人再另行提供转账凭证作为交付的事实。 不过,借款金额的大小是个相对的概念,并无统一的标准,一般要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出借人的出借能力、借款原因、交易习惯等综合确定。 在不同的主体之间,也可能5万元的借贷就属于大额,需要转账凭证;但是另一笔借贷中,10万元的借贷仍属于小额,不需要转账凭证。因此,在实务中为了避免出现争议,对于出借人来说; 就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转账进行交付借款,尽量避免以现金的方式交付。否则,借款人很可能以没有实际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手里即使有借条,法院不一定能支持出借人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回复: 商家不退定金的处理方法: 1、表明态度,积极与商家协商; 2、提交电商平台或工商部门介入; 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解决问题,在交付定金之前都需要仔细考虑,交付定金时,应保留相应的证据,明确定金的性质,争议发生后,合理沟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必要时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复: 您好,如果您签署了委托书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某项事务,但您的家人并不同意,那么您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首先,您需要深入了解委托书的法律效力。如果委托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并且在合法的情况下签署,那么它将是有效的,意味着您已经授权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家人持有异议,您可以尝试通过对话和解释来化解矛盾。 其次,如果您的家人对委托书的合法性或可能带来的后果表示担忧,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例如,您可以咨询律师或公证处的专家,以了解委托书的法律效力及潜在风险,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最后,如果您的家人坚决反对您的决定,您需要权衡各种利弊。在考虑是否撤销委托书时,您也需要认识到,如果您坚持继续处理相关事务,您需要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后果。
回复: 脚崴了可以医保报销,但具体报销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是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因此,脚崴了作为一种常见的意外伤害,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一些医保报销的例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某些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这些费用包括: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在脚崴了的情况下,如果伤害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且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而不是通过医保报销。此外,如果脚崴是由于第三人的责任造成的,且第三人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也不能通过医保报销。
回复: 70岁老人被撞骨折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1.车主应陪同受害人到医院进行检查,并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骨折所需的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2.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支付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 (1)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老人的固定收入或平均生活费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则根据实际住院天数和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来确定。 如果老人的骨折造成了残疾,还需支付残疾者生活补助费。这项费用的计算依据伤残等级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征税费。对于70岁以上的老人,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年限通常为5年。 4.如果事故导致了老人的死亡,则保险公司需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这些费用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老人的年龄、收入状况、家庭情况等。
回复: 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进行鉴定,要求医院退款、赔偿损失。
回复: 可以退款但通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要看合同就退款的约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医疗美容过程中产生纠纷,首先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或拨打12320进行举报。
回复: 农村盖房子村里要收费可能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宅基地面积超标 农村宅基地的收费标准因地区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就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费用通常被称为“宅基地超占费”,其计算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超出宅基地标准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一定的金额进行收费。这种收费方式旨在鼓励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占用。 二、占用耕地建房 如果农民在建房过程中占用了耕地,且未通过“占一补一”的原则补充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耕地,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这笔费用用于补偿因占用耕地而减少的农业资源,支持土地复垦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农村自建房审批还可能涉及其他费用,如“一书一证”工本费(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工本费)等。这些费用通常较低,且仅限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建房申请。
回复: 债务人无偿或低于市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回复: 有权利的,如果是父母留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是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您的其他姐妹也有份,但因您是完全赡养您父母的,可以适当多分。或者您的姐妹放弃,这个款也是您的。
回复: 父母离婚父亲再婚的,如果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则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复: 培训合同成立后如果想要退费,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协或工商部门反映,仍不能解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 结论:应诉。 解析: 一方不履行法律义务,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作为签约主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天数、时长进行直播。在无正当事由的情况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天数、时长进行直播,且擅自停播,背离原则,构成单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回复: 如果您在购车时发现政府有补贴,但销售方却告知您没有该项政策,导致您未能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1. 与销售方协商解决:首先,您可以与销售方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他们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并要求他们退还您未能享受的补贴款或者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如果销售方同意协商解决,那么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2. 投诉到相关部门:如果销售方拒绝协商或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您可以向他们提供相关证据和情况说明,请求他们介入调解和处理。
回复: 您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以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合理地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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